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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南國都市報5月23日訊(記者 孫學新 通訊員 劉法文) 記者今天從陵水縣紀委獲悉,該市近日查處了4起黨員領導幹部利用職權違反土地管理規定的違紀違法案件。
  這4起案件分別為:
  陵水縣民宗委原主任李文傑在其擔任縣糧食局局長期間,利用職務便利,未辦理任何建房報批報建手續情況下,在單位的土地上建私宅,構成非法占有國有土地等錯誤,縣紀委監察局給予李文傑留黨察看二年、行政撤職處分;
  新村鎮鹽盡村黨支部原書記陳亞坤將2498平方米的集體土地非法轉讓給他人,縣紀委監察局給予陳亞坤開除黨籍處分;
  縣農綜辦原主任王朝山在其擔任提蒙鄉黨委書記期間,在未經縣政府批准同意,通過召開鄉政府三套班子會議討論決定的形式將鄉政府150.30平方米的集體土地非法轉讓給他人,構成非法轉讓土地錯誤。此外,因其還有其他嚴重違紀違法行為,給予王朝山開除黨籍、開除公職處分;
  縣苗圃場場長符明英在未上報縣政府和國土管理部門審批的情況下,擅自將苗圃場516畝地國有劃撥地承包給他人,構成非法轉讓土地使用權錯誤,給國家造成重大損失,符明英開除黨籍處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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